30歲的蔡明源趁大年初三借住朋友租屋處機會,侵入隔鄰銀樓行竊金飾,得手近50兩價值1百多萬元,蔡嫌當舖典當變賣後四處喝花酒找女人,10多天就把70萬贓款花光;中市警6分局1日循線將正到酒店尋歡的蔡嫌逮獲,身上只剩95元,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。

台中市漢口路2段的1家金飾店,大年初三一大早發現樓下金櫃內擺設的約50兩金飾遭竊,價值1百多萬元,案發當晚店東正在3樓睡覺,沒有聽見聲響,大門也沒有被破壞,報警處理。

轄區何安派出所勘查現場後,發現金飾店後方寧夏西7街的隔鄰2樓加蓋浪板,可以很輕易侵入金店,經採證找到1個鞋印,而且金店窗戶也有破壞痕跡。警方追查後,發現租住隔鄰2樓套房的劉姓男子,過年期間曾把房間借給朋友蔡明源居住,調閱監視器找出蔡嫌凌晨3時疑似上樓作案的身影,20分鐘就得手匆匆逃離現場不知去向。

警方鎖定蔡嫌手機追查通聯,發現他經常出入聲色場所,1日晚間看見他走出柳川西路1家辣妹陪侍的茶坊,跟監至大雅路、英才路口另1家有女陪侍的talkingBar茶坊,確認身分後當場將蔡嫌逮捕。

警訊時,蔡嫌坦承涉案,供稱得手後把金飾分別拿到4家當舖典當或低價變賣,得款約70萬元,每天投宿飯店,到茶坊、酒店帶小姐出場過夜,14天就把贓款花用一空,被捕時身上只剩下95元。警方追查贓物後依法將蔡嫌移送地檢署偵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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